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哨口翡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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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第 1 章(2/5)

金店的伙计问:“既然他个子不高,为什么他的外号叫长影?”
    “是目击者给他取的,因为他给幸存者留下的阴影非常漫长。”
    这是治安官的副手在解释。
    五金店伙计旁边站的是两个杂货店伙计,他们总在一块。
    其中一个杂货店伙计说:“看来喝血不长个子。”
    “什么喝血?”
    杂货店伙计用惊恐的嗓音绘声绘色地讲述道:“你没听说过?埃利斯从不喝水,也不吃东西,只靠喝血就能活。他抢劫牧场得到牛和羊,从来不喝牛奶羊奶,全都放血喝,而且要在牲畜活着的时候割脖子,直接用嘴喝滚烫的——”
    人群里一阵倒吸气声,好几个人脸都白了。
    女家庭教师回头看了看通缉令,若有所思地总结道:“那可能喝血不长个子,只长胡子。”
    通缉令上当然画了速写,出自平克顿画师之手,已经代表了这个时代比较先进的水平。
    然而无论画师的绘画技艺如何精妙,对于一个长了茂密络腮胡的男人来说,画出来也只能是大差不差。
    通缉令从五十美金赏金的第一版开始,如今已经更新到了三千五百美金的第十七版,脸颊凹陷、眼窝深,像是在狞笑。
    每一版,这位赏金之王络腮胡以上的五官都各画各的,有时候他是独眼,有时候他长得像狼,就连那半脸标志性的络腮胡,也是偶尔黑偶尔棕偶尔红偶尔金。
    没办法,画像只能凭目击者口述,而这些目击者要么距离太远要么已经被吓到尿了裤子,可信度很难高得起来。
    女家庭教师又提起了埃利斯另一个令人闻声丧胆的外号:“我听我丈夫说,埃利斯叫吹哨者,是因为他可以用哨口杀人。”
    “哨口?你吹一个我听听,杀人的口哨是什么调子?”
    “又不是我说的,是见过埃利斯的人说的,说他劫火车根本不用掏枪,只要坐在车厢顶吹口哨,一声哨响,就有一个人要爆人头,像是一个燃|烧瓶撞上去那么炸开,满车厢都糊满了鲜血和脑浆——”
    “救命啊快别说了!我昨天中午吃的面包块都要吐出来了!”
    没人再看通缉令上清晰而具体的描述:“……体型偏瘦,左撇子,惯用温彻斯特.44-40步枪。吹哨为号,两短一长……”所有人都只能注意到通缉令上“吹哨者”的外号,看得手指藏在袖子里微微发抖。
    关于埃利斯的惊悚传说在这片土地上口口相传,没人在议论通缉令上真正的罪行:
    189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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