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

与太子青梅又竹马

首页

4. 第 4 章(1/4)

    乘风的耳朵尖有些红,目光在绸玉唇上扫了一下,又起身去牵她的手,“衣裳先放这里吧,也没那么快干,你上回的字还没写完呢,不是说要接着写吗?”
    原本绸玉是不识字的,农家的女孩,能吃饱饭就已经很不错了,自然不可能像大户人家的女孩儿那样读书识字。
    更何况绸玉的爹娘在她三岁时便去世了,他们雨天赶路,失足落水,四天后尸体被冲上岸,都已经被河水泡得面目全非了。
    最后是叔父婶娘凭借身上衣裳和一些东西确认了他们的身份,把人领回家安葬了。
    那之后,绸玉就被带到叔父婶娘身边。
    那会儿她还不叫林绸玉,她叫林大丫。
    叔父有些本事,念过书,本在县衙谋了个差事。可家里多一个她,花销自然也多了起来,再怎么让也不可能让她念书的。
    爹娘去世之后,绸玉再小,听着周围的议论,也该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。
    后来叔父似乎是得罪了人,被县衙撵了出来,家里没了收入,叔父又整日的喝酒,喝得烂醉如泥又开始打人。
    首当其冲的就是绸玉,叔父说她是灾星,说她克死了爹娘,现在还要克他没了差事。
    还说自己克得他没儿子。
    是婶娘替她挡住了那些打。
    叔父婶娘成亲多年,一直没孩子。
    眼看着家里没了生计,婶娘冯云娘便去给人家洗衣裳赚些工钱。
    婶娘一直把她当亲女儿看待,直到绸玉六岁那年,婶娘有了身孕,十个月后,便生下了堂弟小虎子。那是叔父最高兴的一天,绸玉也挺高兴的,因为那天叔父主动给她一个鸡腿吃。
    那鸡腿的滋味绸玉记了好久。
    绸玉也挺喜欢小虎子的,因为他的出生,叔父都很少喝酒,还找了个账房的工作,家里又有了收入,婶娘也不用再那么劳累。
    婶娘待她还跟以前一样,叔父不在家的时候,婶娘让她抱小虎子,摸着她的脑袋,告诉她小虎子是她带过来的。
    因为养了她,所以小虎子才会出生。
    十岁那年,叔父对她越发和蔼,绸玉刚开始并没有多想,直到有陌生人来家里,说叔父把她卖给他们了,扯着她的手就要带她走。
    他们不由分说拖着绸玉往外走,幸亏婶娘回来的及时,硬抱着她,不让那些人把她带走。
    叔父却是暴怒,给了婶娘一脚,踢得婶娘都吐了血,说已经把绸玉卖给了对方,以后就是要去当丫鬟伺候贵人的,看在绸玉小小年纪长得格外漂亮

关闭+畅/阅读=模式,看最新完整内容。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》》